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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新生户籍迁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级新生户籍迁入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关于户籍迁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入所需资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持有《户口迁移证》的则需提交个人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1份;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须在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照相馆拍摄)。
二、时间要求
1、每位学生资料请分别固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于9月30日17:30前递交至安全保卫中心(北区E-3二楼);
2、请办理迁户的新生于9月30日前请登录“户籍管理系统”,点击“迁户申请”,完成户口迁入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附件:户籍迁入信息填报操作流程
安全保卫中心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廖燕芳 联系方式:0755-2325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