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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寒假期间安全提示
寒假来临,春节将至。为维护寒假期间安全,更好地保障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和谐愉快的农历春节,现就寒假期间的安全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注意加强防范,避免财物损失
1.假期留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不要把宿舍钥匙借给他人使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外出时要关闭门、窗,锁好抽屉、柜子。
2.假期出行期间要与家人保持联系,外出时最好结伴,勿走偏僻之地;避免晚间独自行走,防止人身侵犯;避免参加危险的户外探险运动,如要参加,须有专业人士指导,并保持通讯畅通。乘坐火车、飞机出行,要到正规的售票点购买车票、机票,不要从个人手中购票,更不要将证件交给陌生人代为购票,防止被骗;通过网络购买车票、机票时,要登录铁路、民航部门的官方网站,谨防钓鱼网站。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
3.警惕诈骗行为,尤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记住警惕“八个凡是”:凡是遇到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凡是遇到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的;凡是遇到在电话中索要您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凡是遇到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凡是遇到通知中奖、领奖要您先交钱的;凡是遇到开通网上银行接受检查的;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的;凡是遇到让您汇款到“安全账户”的等等,都是诈骗。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随便透露个人信息,对于电话、网络中出现的借钱、中奖、交易等信息要慎重,核实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二、强化预防意识,防止火灾发生
1.校内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加强重点场所区域安全检查,在寒假前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校园施工现场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2.校内各单位在无人工作的情况下应断水、断电;宿舍、实验室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大功率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宿舍楼、实验楼内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寒假期间需进行动火施工的单位,需提前到安全保卫中心备案,严格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护工作。
4.寒假春节期间,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遵守制度法规,保障交通安全
1.假期外出时,乘坐正规运营车辆出行,不乘坐“黑出租”、“黑摩的”等非法运营的车辆,避免交通事故和纠纷。
2.冬季行车要适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行驶;驾车出行时,请遵守道路交通法,杜绝违法驾驶行为;切忌在车内或后备箱中放置贵重物品;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冷静处置,及时寻求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帮助。
在校内度过寒假的师生员工如需紧急帮助,请拨打安全保卫中心24小时求助热线23256051。
祝您和您的家人节日快乐、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