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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园失物存放与招领工作的通知
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遗失物品管理,便利师生查询、认领遗失物品,现将我校失物存放、招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物存放及招领点位
1、北区
地点 |
电话 |
E-3栋二楼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原安保中心办公室对面) |
23256630转1 |
D-2栋一楼游泳馆前台 |
23256605 |
E-0食堂二楼水吧台旁 |
2、西区
地点 |
电话 |
C-5栋128室 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 |
23256051 |
C-2栋 图书馆二楼前台 |
23256130 |
C-5栋337室 |
23256300 |
C-00湖景餐厅二楼监督服务台旁 |
3、南区
地点 |
电话 |
A-1栋二楼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 |
23256630转2 |
A-0食堂大厅监督服务台旁 |
4、竹韵花园
地点 |
电话 |
竹韵食堂一楼称重餐线旁 |
凡在校内捡拾到遗失物品,可就近送至上述任一失物存放点登记保管。
二、失物招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三、认领须知
1、认领物品时,认领人需准确描述遗失物品名称、特征、遗失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校园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现场核验登记后方可领取。
2、手机、笔记本电脑、钱包、各类证件等贵重物品仅限本人到场认领,不接受委托代领。
3、请全体师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教室、宿舍、图书馆、场馆、食堂等场所活动后,注意清点随身财物,尽量避免物品遗失;希望广大师生弘扬拾金不昧风尚,捡拾物品主动上交就近失物招领点位。
四、有关要求
严禁冒领他人遗失物品。对存在冒领、侵占遗失物品行为的,安全保卫中心将依规处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安全保卫中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