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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控烟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保障师生健康,营造环境优美、文明向上、清洁无烟的绿色校园,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控制吸烟管理规定(试行)》(深技大发〔2023〕110号),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内控烟事宜通知如下:
一、控烟区域
校园除专设的室外吸烟区外,均为禁烟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目前校内未设置吸烟区)。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置统一、醒目的禁烟标识:
(一)建筑物的室内、楼道、电梯间、卫生间、地库及楼顶天台;
(二)室内体育馆、室外运动场;
(三)校园其他禁烟区。
二、管理责任
控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控烟工作负责。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宗旨,各部门对属地控烟工作负监督巡查责任。
(一)后勤部负责校园内各楼宇公共卫生间、电梯间、楼梯、楼顶天台、地库、快递站及中转站、专家公寓、食堂的控烟工作;
(二)校园内在建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员控烟工作由该项目采建单位负责;
(三)学生部负责学生公寓控烟工作;
(四)教务部负责公共教学楼控烟工作;
(五)校团委负责学校会堂控烟工作;
(六)安全保卫中心负责校园内道路、广场、人工湖周边、绿地景观等室外场所控烟工作,接受全校控烟工作的投诉处理;
(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负责国际学术交流中心(1034酒店)控烟工作;
(八)图书馆负责馆内区域控烟工作;
(九)各部门各学院按属地原则负责所在办公区域室内及室外控烟工作(含所管理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等)。
三、违规处理
教职员工个人违反本规定被督查或举报三次(含)以上者,不得参与当年各类年度先进评选;教师违规在学生面前吸烟、接受学生敬烟或在其课堂内发现学生违规吸烟不进行劝阻的,视为教学违纪。
学生违规吸烟,被督查或举报三次(含)以上者,不得参加当年的年度先进评选(含奖学金);多次劝阻无效且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学生宿舍发现有吸烟行为的,不能参与文明宿舍评选。
鼓励大家自觉远离烟草,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监督方式
深圳技术大学控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