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需知
(一)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毕业生到我市公安机关办理迁户前,应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区某某派出所)。
(二)根据国家及广东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迁出户口,出具《户口迁移证》。
(三)申请人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学校集体户迁往深圳其他地方
(一)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
2.户口卡(前往安全保卫中心申领)。
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本人或配偶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公租房)立户。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有住宅用途房产(公租房)的,必须在该房产地址立户。受理前先持房产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开具标准地址单。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2.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3.亲友合法住宅用途房产立户。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立户条件,亲友在本市有未立户的住宅用途房产,同意申请人在该房产立户。业主本人持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开具标准地址单,同时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分局受理核准及到派出所落户时,均不需业主再次到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4.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无立户及迁入配偶家庭户条件,本市家庭户户主的亲友同意其挂靠入户的,可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凭户口簿默认户主同意其挂靠),到派出所(户政中心)落户时,须户主同时到场,核实户主身份证,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后办理。随迁子女须一同挂靠。
5.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无立户及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应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6.挂靠配偶所在单位集体户。申请人无立户、迁入家庭户及单位集体户条件,其配偶为本市集体户(不含代管户、人才专户)成员的,应挂靠配偶所在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7.迁入人才专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社保缴纳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住所)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核准时在我市未缴纳社保的,迁入居住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三)办理流程
1.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户政业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业务—选择 “市内移居”,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无需到学校所属派出所办理迁出。)
2.注意事项
(1)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预约派出所办理入户。
(2)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三、学校集体户迁往生源地
(一)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
2.户口卡(前往安全保卫中心申领)。
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拿到毕业证。
2.在“深圳公安”公众号预约迁出,本人前往坪山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省内不需要办理迁移证)。如需他人代办,须在公证处公证。(具体公证步骤请咨询公证机关)
3.在有效期内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四、学校集体户迁往除生源地及深圳以外地区
(一)需准备的材料
1.毕业证。
2.户口卡(前往安全保卫中心申领)。
3.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该地区人社局开具的“接收证明”或者该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准迁证”。
(二)办理流程
1.拿到毕业证
2.前往拟落户地办理“接受证明”或“准迁证”(具体办理步骤请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公安局)
3.在“深圳公安”公众号预约迁出,本人前往坪山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如需他人代办,须在公证处公证。(具体公证步骤请咨询公证机关)
4.在有效期内持“户口迁移证”到拟落户地办理落户。
五、市外户籍毕业生办理深户
(一)需准备的材料
1.深圳市人社局人才引进申报系统获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2.深圳市人社局人才引进申报系统线上报到完成后的入户指标短信(申报指南可参照安全保卫中心网站上的《教职工迁户指南》)如果没有收到短信,可登录公众号“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其他服务—入户指标卡查询。
3.毕业证。
4.本人户口簿。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本人或配偶合法住宅用途房产(公租房)立户。申请人或配偶在本市有住宅用途房产(公租房)的,必须在该房产地址立户。受理前先持房产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申请开具标准地址单。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2.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深圳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3.亲友合法住宅用途房产立户。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立户条件,亲友在本市有未立户的住宅用途房产,同意申请人在该房产立户。业主本人持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政中心)开具标准地址单,同时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分局受理核准及到派出所落户时,均不需业主再次到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4.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无立户及迁入配偶家庭户条件,本市家庭户户主的亲友同意其挂靠入户的,可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凭户口簿默认户主同意其挂靠),到派出所(户政中心)落户时,须户主同时到场,核实户主身份证,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后办理。随迁子女须一同挂靠。
5.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无立户及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应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6.挂靠配偶所在单位集体户。申请人无立户、迁入家庭户及单位集体户条件,其配偶为本市集体户(不含代管户、人才专户)成员的,应挂靠配偶所在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7.迁入人才专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社保缴纳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住所)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核准时在我市未缴纳社保的,迁入居住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三)办理流程
1.拿到毕业证。
2.在原籍地派出所预约“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出”业务,办理“户口迁移证”。(广东省内申请人不需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直接进行第3步)
(注意:有些地区办理迁出要求有深圳准迁证,则需在深圳办理“准迁证”之后,再到原籍地办理迁出,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3.在“深圳公安”公众号预约,本人持以上所需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落户(广东省内的,选择“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未持有《户口迁移证》)”;广东省外的,选择“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已持有《户口迁移证》)”。
六、关于预约办理相关材料的步骤
(一)办理迁出深圳的“户口迁移证”
1.微信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实名制认证。
2.点击“政务服务”菜单,点击“户政预约”。
3.选择“普通户政业务”。
4.选择具体业务类型。
5.填写预约基本信息。
6.选择预约受理点: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
7.选择预约时间,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坪山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办理迁入深圳的“准迁证”
有些地区办理迁出要求有深圳准迁证,则需在深圳办理“准迁证”之后,再到原籍地办理迁出,具体视当地政策而定,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流程: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在“户政业务”—户政预约—普通户政业务—“接收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未持有《户口迁移证》)”,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