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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深户办理最新指南-应届毕业生接收
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注:应届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直接申请落户(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无需缴纳深圳社保记录。
一、申请入户指标编号
网上办理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人才一体化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应届毕业生接收”在线申办)
2.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4.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6.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7.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8.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9.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收到公安发送的“入户指标编号”短信,届时请参考本指南内的“二、户口迁移”办理”)。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填报系统注意事项
1.业务信息栏:可自行选择是否商调人事档案。
(如申办调干、调工,人事档案跟原户籍所在地需保持一致,且需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
2.拟入户地选择:本人单位集体户或者配偶单位集体户
3.拟入户的户口簿首页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田路3002号
4.拟入户派出所:石井派出所
5.单位信息栏:
a)办理方式:个人通过用人单位申办(教师岗)或者个人申办(行政岗)。
选择“单位申办”的,提交测评之后请联系学校人事部审批。
b)现工作单位行业类型:教育。
c)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以下产业:其他。
6.学历:从本科开始填起
7.工作简历:最后一栏需填写在深圳技术大学的工作经历,工作起始日期为所签合同期限
8.相关材料栏:
a)学历、资历证明只需上传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即可。
b)户口页、身份证相关页,需上传清晰彩色扫描件。
注:在“是否高效办”这里选择【否】,“高效办”拟入户地仅可选择接收手续所属区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公共户(如需迁入学校集体户则需选择“否”)。
温馨提示:在申报过程中点“选”字没反应时,请用IE或QQ浏览器再试一遍,资料填写完毕后,可拉到最下面点击测评。(如果没有收到“指标编号”短信,可登录公众号“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其他服务—入户指标卡查询)
二、户口迁移
申请人参照办事指南办理落户手续。
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或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
2.现婚姻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未更新的,需要提供历次婚姻法律文书)。(未婚者此条免)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深圳)。
4.申请人查询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未婚者打印一份自己的就行),已婚的需要查询夫妻双方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证明无房产。(查询打印地址:坑梓红岭路27号,深圳市国土局坑梓所,带好身份证,自助查询打印;也可关注“深圳不动产”公众号查询信息打印。)
5.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同意XXX在职员工入本单位集体户。(此资料请到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领取)
6.提供指标卡编号短信。
7.申请人携带随迁子女的,收取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收取)、《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深圳市拟入户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户籍迁入申请【我校拟入户点是“坪山公安分局(办理点:坪山户政中心)”】。(预约流程: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政预约——市外迁入)
2、深圳市外迁入业务已开通跨省通办服务,申请人无需返回原籍派出所办理迁户。原籍派出所会在收到系统迁出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出。申请人收到落户提示信息后,再次预约拟入户地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我校拟入户点是“坪山公安分局(办理点:坪山户政中心)”】。 (预约流程: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户政预约——市外迁入)
至此,深圳户口办理成功,现场打印出《常住人口登记卡》,新身份证需等待7个工作日左右。
随迁提醒——
如迁户人员有随迁需要,则在测评第一步,便要正确填写随迁人员信息【重要】!然后办理过程中在网上预约或微信预约时,也要写明有“随迁”(预约填写资料系统会自动提示)。
三、市内迁移
市内户籍申请人可在预约后直接到坪山户政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集体户首页不需要提供),或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
2.现婚姻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未更新的,需要提供历次婚姻法律文书)。(未婚者此条免)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深圳)。
4.申请人查询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未婚者打印一份自己的就行),已婚的需要查询夫妻双方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证明无房产。(查询打印地址:坑梓红岭路27号,深圳市国土局坑梓所,带好身份证,自助查询打印;也可关注“深圳不动产”公众号查询信息打印。)
5.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同意XXX在职员工入本单位集体户。(此资料请到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领取)
注:需申请人网上或微信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预约后办理,预约业务选择“市内移居”。
(交验材料及咨询处:安全保卫中心;咨询电话:2325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