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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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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年05月25日 10:26

2021年5月23日,我校发生一起冒充好友诈骗案。事主凌某在QQ上收到好友的信息,其称急需用钱,但是微信被限制了,已转钱到事主银行卡上,并截图发给了事主。事主看到是自己的微信好友便相信了,分4次转账到骗子的微信上。第二天事主的好友告知,她的QQ号被盗,已经在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了,事主意识到被骗,共计损失金额700元。

发案原因

疏于防范,自我防范意识弱

防范措施

目前网络诈骗的形式多样,但犯罪分子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受害人转账或汇款,因此全校师生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谨记以下几句话:

1.凡是自称“公安、检察院、法院”机关办案要求转账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2.凡是贷款电话、短信,都是诈骗!

3.凡是网购客服退款、快递退款的电话都是诈骗!

4.凡是网上兼职刷单、投资都是诈骗!

5.凡是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6.凡是以退款为名要求你点击链接或操作账户的,都是诈骗!

7.凡是网上招嫖、赌博都是诈骗!

8.凡是网上或电话要你转账的,回拨电话、视频反复确认!

在转账或汇款前要慎之又慎,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从源头上做好防范,避免网络诈骗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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