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中心户政办事服务指南
一、工作职责:熟悉户籍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师生做好户口迁移、户籍证明、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居住证等咨询、解答、协助办理等工作。
二、联系电话:(0755) 23256112
三、业务办理:
1. 户籍卡的借出和归还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学生证等任意一项有效证件来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北区17A二楼)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他人代借户籍卡,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借用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及时跟安全保卫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3)办事地址:深圳技术大学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北区17A二楼)。
2. 身份证的申领和换补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借出户籍卡,户主首页;带上户籍卡、户主首页、身份证、专门办理身份证的照片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户政中心(两者均需提前预约)。
(2)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约半个月)。
(3)办事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户政中心 电话:0755-84443020。
3.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护照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借出户籍卡,户主首页;带上户籍卡、户主首页、身份证、专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照片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户政中心(两者均需提前预约)。
(2)办结时限:以坪山公安分局户政中心约定为准。
(3)办事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户政中心 电话:0755-84443020。
附:
【条件】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是指六城市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非本市户籍人员。此类人员可向所在城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的申请(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
【申请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
4).非本市户籍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就读高等院校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在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根据申请签注类型的不同,申请人还须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具体请参照相应签注申请指引。
4. 新生入学迁户
(1)迁移对象: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市外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的,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生的,不办理户口迁移。本市户籍的学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预科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学生家属不予办理随迁。
(2)提供资料
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外的新生:
1).《户口迁移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2份;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一寸白底彩照3张(须在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照相馆拍摄);
5).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9月30日前在深圳技术大学安全保卫中心领取)。
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新生:
1). 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或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
2).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2份;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4).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一寸白底彩照3张(须在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照相馆拍摄);
5).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9月30日前在深圳技术大学安全保卫中心领取)。。
(3)办理时限:递交资料的时间(当年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等相关资料递交安全保卫中心)。全部办理完成落户时间(约4个月)。
(4)办事地址: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交验资料,大学城警务室办理落户手续。
5. 教职工迁户
(1)迁移对象:凡被我校录用的在职教职工
(2)提供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或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
2).现婚姻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未更新的,需要提供历次婚姻法律文书)。(未婚者此条免)
3).申请人1寸白底彩照。
4).申请人查询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未婚者打印一份自己的就行),已婚的需要查询夫妻双方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证明无房产。(查询打印地址:坑梓红岭路27号,深圳市国土局坑梓所,带好身份证,自助查询打印;也可关注“深圳不动产”公众号查询信息打印。)
5).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同意XXX在职员工入本单位集体户。(此资料请到安全保卫部办公室领取)
6).①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招(调)工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入户通知书是一张A4纸打印,与入户指标卡一起领取的】;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入户指标卡的正反面分别就是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农业户籍人员的深圳市“农转非”人员入户信息卡(非农业户口此条免);③属于秒批人才的只需提供指标卡编号短信。
7).申请人携带随迁子女的,收取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收取)、《出生医学证明》。(3)办理流程:请参站本网站办事指南《教职工迁户指南》,或咨询安全保卫中心。
6. 毕业生迁户
(1)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户证科借出户籍卡,带上身份证、户籍卡、毕业证、报到证、接收函到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解除户口迁移限制,然后到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
(2)办理时限:以坪山分局户政办理约定为准
(3)办事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户政中心 电话:0755-84443020。
7. 未婚证明的办理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借取户籍卡及户主首页去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2)办理时限:当场办理完成。
(3)办事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坪山区东纵路481号)。
8. 计生证明的办理
(1)师生凭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来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借取户籍卡及户主首页去石井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具体程序:先去田头社区进行信息登记,然后转去石井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理)。
(2)办理时限:以石井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工作人员说明为准。
(3)办事地址:坪山区石井社区坪葵路271号(石井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电话:8463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