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户办理最新指南-在职人才引进
办理条件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仍在缴状态(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学历+年龄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4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35周岁以下)
(3)学历+技术资格:高级+中专(50周岁以下);中级+中专(45周岁以下)
(4)职业资格(紧缺工种):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职业资格+3年社保(35周岁以下)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45周岁以下
(6)学历积分入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满足以上条件仍需符合深圳社保入户条件(毕业两年内属于应届生,无需社保即可入户,以“应届毕业生引进”方式入户;毕业超过两年,需满足至少1个月社保记录方可申请入户)。
一、申请入户指标编号
网上办理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人才一体化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type。(点击“在职人才引进”在线申办)
2.个人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本人签名);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并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盖章)交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3.个人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呈报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
4. 受理。根据系统提示:
(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
(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
(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5.审核。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核;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
6.审批。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批;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7.决定(办结)。秒批或者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
8.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审批通过之后,申请人将收到公安发送的“入户指标编号”短信,届时请参考本指南内的‘二、户口迁移’办理”)。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办理材料
申报人需打印《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并准备相应材料,如申办调干、调工,请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必须有相应的签字或盖章,然后扫描上传到系统。
★★★填报系统注意事项
1.业务信息栏:可自行选择是否商调人事档案。
(如申办调干、调工,人事档案跟原户籍所在地需保持一致,且需联系档案保管机构商调人事档案。)
2.拟入户地选择:本人单位集体户或者配偶单位集体户
3.拟入户的户口簿首页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兰田路3002号
4.拟入户派出所:石井派出所
5.单位信息栏:
a)办理方式:个人通过用人单位申办(教师岗)或者个人申办(行政岗)。
选择“单位申办”的,提交测评之后请联系学校人事部审批。
b)现工作单位行业类型:教育。
c)工作单位是否属于以下产业:其他。
6.学历:从本科开始填起
7.工作简历:最后一栏需填写在深圳技术大学的工作经历,工作起始日期为所签合同期限
8.相关材料栏:
a)学历、资历证明需上传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b)户口页、身份证相关页,需上传清晰彩色扫描件。
9.配偶随迁:
属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配偶可同时申请随迁;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需被投靠人落户满两年,且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两年才可申请投靠落户。
10.子女随迁:
未成年子女: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同时申请或者父母入户后投靠。同时申请随迁的情况,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成年子女:①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②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基本材料
1.申请人、随迁子女身份证
2.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
3.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被投靠人户口簿
特殊材料
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提供加盖学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或《在校证明》(注明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二)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本省生源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
三)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前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提供以下三选一材料(以下简称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①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②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③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四)随迁子女属生父母未登记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非婚生子女的该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书。
①《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②《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确实无法联络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请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儿子(女儿)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带来的纠纷涉及入户问题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书
五)随迁子女属收养的
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子女属生父母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还需提供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在申报过程中点“选”字没反应时,请用IE或QQ浏览器再试一遍,资料填写完毕后,可拉到最下面点击测评。(如果没有收到“指标编号”短信,可登录公众号“深圳公安”—政务服务—其他服务—入户指标卡查询)
二、户口迁移
申请人参照办事指南办理落户手续。
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或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
2.现婚姻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未更新的,需要提供历次婚姻法律文书)。(未婚者此条免)
3.申请人1寸白底彩照。
4.申请人查询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未婚者打印一份自己的就行),已婚的需要查询夫妻双方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证明无房产。(查询打印地址:坑梓红岭路27号,深圳市国土局坑梓所,带好身份证,自助查询打印;也可关注“深圳不动产”公众号查询信息打印。)
5.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同意XXX在职员工入本单位集体户。(此资料请到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领取)
6.提供指标卡编号短信。
7.申请人携带随迁子女的,收取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收取)、《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不同户籍地办理流程会有所差异)
1.原户籍是广东省内深圳市外人员:此类人员不需要《准予迁入证明》,即
不用再回原户籍地,可直接在微信办理。
具体流程:
①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依序点开“政务服务——户籍迁入——招(调)工(干)户籍迁入”,按系统提示操作,最后把以上资料清晰拍照上传;
②在此公众号上的“个人中心”关注进度,如资料没问题,5到10个工作日内会审查完毕,最后显示“可办理”,微信和手机都会收到“可办理”信息;
③预约办理(预约流程: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户证预约——普通户证业务——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预约成功后,带上以上户口迁移所有资料的原件,到拟入户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我校拟入户点是“坪山公安分局(办理点:坪山户证中心)”】。
2.原户籍是广东省外的人员:此类人员需要回原户籍开具《户口迁移证》。
具体流程:
①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预约,“户证预约-普通户证业务-预约业务‘户籍迁入(申请)’”。然后带上以上户口迁移所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拟入户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我校拟入户点是“坪山公安分局(办理点:坪山户证中心)”】
②拿上《准予迁入证明》和其它资料,返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有些地方的《户口迁移证》可以代办,视地方而言,如能代办的便可把所需资料邮寄回去找人代办)。
③预约办理(预约流程: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户证预约——普通户证业务——预约业务“户籍迁入(落户)”)。预约成功后,带上以上户口迁移所有资料(含《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到拟入户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我校拟入户点是“坪山公安分局(办理点:坪山户证中心)”】。
另:省外人员,对于上述流程也可像省内人员一样关注“深圳公安”,线上上传办理,不便之处就是在线等待的时间会长于现场办理时间。如现场办理,查验资料无误后便可直接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如线上办理则需等待10个工作日左右。
以上两类情况人员,到现场办理落户步骤时,均需带上“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查回执(深圳)”。
至此,深圳户口办理成功,现场打印出《常住人口登记卡》,新身份证需等待7个工作日左右。
随迁提醒——
如迁户人员有随迁需要,则在测评第一步,便要正确填写随迁人员信息【重要】!然后办理过程中在网上预约或微信预约时,也要写明有“随迁”(预约填写资料系统会自动提示)。
三、市内迁移
市内户籍申请人可在预约后直接到坪山户证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提供:户口卡个人页(集体户首页不需要提供),或派出所代管户:提供户籍证明)。
2.现婚姻法律文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书、户口本婚姻状况未更新的,需要提供历次婚姻法律文书)。(未婚者此条免)
3.申请人1寸白底彩照。
4.申请人查询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未婚者打印一份自己的就行),已婚的需要查询夫妻双方近一个月不动产清单,证明无房产。(查询打印地址:坑梓红岭路27号,深圳市国土局坑梓所,带好身份证,自助查询打印;也可关注“深圳不动产”公众号查询信息打印。)
5.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同意XXX在职员工入本单位集体户。(此资料请到安全保卫中心办公室领取)
注:需申请人网上或微信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号预约后办理,预约业务选择“市内移居”。
(交验材料及咨询处:安全保卫中心;咨询电话:23256112)